| 诸葛测字 | 诉讼法 |
| 签数 | 诸葛测字第 384 签 |
| 吉凶 | 中上签 |
| 宫位 | 兑宫 小过变恒(小过六二) |
| 签文 | 人非孔颜 鲜能无过过而能改 仍复无过开花不足凭 结果方为准放开怀抱意欣欣 |
| 解签 |
解签一:有错要知悔改,做事务必落实,心胸宽大,人生才有意义。 解签二:此签示回心向善,坦白无私之象,开花始也结果终也,未善始而能善终,故亦不足虑矣,幸勿以是而自馁。 |
| 孔明测字 | 这首签诗用朴质的语言,论说了对待错误应持的正确态度,富有于鲜明的哲理性。让你宽以待人,并认识自己当初所犯的过失,丢掉思想包袱,愉愉快快地去迎接新的胜利。
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是孔子、颜回那样的圣贤,很少能够不犯错误。知过而能改好,也就仍旧变成原来没有过错的那样。更何况这种过错是事情一开始犯的,那当然还来得及补救,造成损害也不是很大,所以不必介意。到了接近尾声时,果子已熟,大局已定。那时才能充分证明当初的错误实在对大局无伤。 事情的开局较差一些,且有错误,但损伤不大,不要过于穷究,改了即好。结局是上佳的,心情有要放快乐一些。 对待曾经犯有过错的亲友,你也应当用宽容的姿态,给他(她)以改过机会。祝你万事胜意。 |
| 汉语拼音 | sù | 繁体 | 訴 |
| 简体笔画 | 7 | 部首 | 讠 |
| 五行属性 | 五行属金 | ||
| 基本解释 | 诉 (訴) sù 叙述,倾吐:告诉。诉苦。诉愿。诉衷情。倾诉。 控告:诉讼。控诉。上诉。申诉。败诉。撤诉。 笔画数:7; 部首:讠; 笔顺编号:45331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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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字意 | 诉:告状;控告。 | ||
| 解释 |
来自唐诗:戎昱 所著 《相和歌辞。苦辛行》 仰面诉天天不闻,低头告地地不言。 来自宋词:柳永 所著 《黄莺儿》晓来枝上绵蛮,似把芳心,深意低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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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汉语拼音 | sòng | 繁体 | 訟 |
| 简体笔画 | 6 | 部首 | 讠 |
| 五行属性 | 五行属金 | ||
| 基本解释 | 讼 (訟) sòng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,打官司:讼事。讼案。讼词。 争辨是非:争讼。聚讼纷纭。 自责:自讼。 古同“颂”,颂扬。 笔画数:6; 部首:讠; 笔顺编号:4534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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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字意 | 讼:争论。 | ||
| 解释 |
来自唐诗:李隆基 所著 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 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来自宋词:柳永 所著 《早梅芳》铃斋少讼,宴馆多欢,未周星,便恐皇家,图任勋贤,又作登庸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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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汉语拼音 | fǎ | 繁体 | 法 |
| 简体笔画 | 8 | 部首 | 氵 |
| 五行属性 | 五行属水 | ||
| 基本解释 | 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仿效:效法。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 姓。 笔画数:8; 部首:氵; 笔顺编号:441121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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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字意 | 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 ||
| 解释 |
来自唐诗:李世民 所著 《谒并州大兴国寺诗》 梵钟交二响,法日转双轮。 来自宋词:王安石 所著 《南乡子》我自降魔转法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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